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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与文化传播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相关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27   发布者:文传学院   

天水师范学院文学与文化传播学院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相关规定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研究生录取质量的关键环节。为提高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复试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完善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机制,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和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甘肃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24〕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分类选拔。实行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查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查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重点考核。

      (四)坚持综合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五)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形式及时间安排

      (一)采取线下复试方式进行。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3月29日下午15:00-18:00,天水师范学院四号教学楼208室。请各位学硕、专硕考生在规定时间段到场。审查材料参见第四条通知。

      (三)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批进行复试。

         1.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1)学科教学(语文)为3月30日(周六)笔试时间为8:00-10:00,加试时间为10:00-13:00;面试时间为14:30-18:30,分为三个小组同时进行。(2)中国语言文学为3月31日(周日)笔试时间为8:00-10:00,加试时间为10:00-13:00;面试时间为15:00-18:00,分为五个学科方向同时进行。

         2.调剂考生复试时间为4月8日-13日。教育部开通调剂系统后,再确定具体复试时间。学科教学(语文)没有调剂名额,中国语言文学各学科方向均有数量不等的调剂名额。

       三、招生要求

      (一)一志愿考生须满足《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区分数线规定方可进入复试。

      (二)文传学院招生专业采取差额复试的方式,参加复试的人数与拟招生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1.2。

      (三)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批进行复试,按照复试规则分批进行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合格拟录取考生不得随意放弃拟录取资格。

      (四)复试通过拟录取的考生,由文传学院统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发布待录取信息。

      四、复试资格、内容、形式、成绩和收费

      (一)资格审查

       考生资格审查是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由文传学院派专人负责,对复试考生的身份、学历及其它信息等进行核实。

       1.在复试前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在复试时必须提供:二代身份证原件;本科毕业证书或学生证原件或自考准考证、专科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同等学力考生);《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政治审查表》原件(政审表发布在一志愿QQ群,可下载);学习成绩单等其他材料。并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学位证等证件复印件一份,以留存备查。

       3.对于教育部审核学历(或学籍)“无匹配”考生将予以严格审查,审查不通过不得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均为打印件)。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index.jsp)。

       4.由他人代替参加复试或提供虚假证件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复试、录取资格及学籍,并报送省级教育考试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对持不合格证件、复试材料不全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予复试。

       5.享受照顾政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初试总分加10分。

      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在复试前2个工作日向我校研究生处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审核通过后对初试总分进行相应加分。

       6.报考学习方式为委培定向的考生,复试报到时必须提供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定向脱产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证明(在校期间定向培养,不得更改)。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结合培养目标要求、学科专业特点等,精心设计,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在复试内容的具体设计中将突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学术学位重点突出对考生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其学术创新潜力的考察,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

       1.专业笔试

        专业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试题满分为100分,考试地点在4号教学楼,考生可在学院办公室查询。

       2.面试

        面试包括综合情况面试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满分为 100 分。根据不同专业特点制定科学可行的综合面试规则、形式和内容。面试开始前对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往届考生毕业证、应届考生学生证等相关材料是否一致,考生不准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面试,否则按作弊处理。面试情况须全程录音录像,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20 分钟。

        面试结束后填写《天水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考核登记表》和《天水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记录表》,复试小组给出书面评语和复试成绩,组长签字并注明是否同意录取。复试记录表在录取工作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扫描压缩后上交研究生处;录音录像由各学院保存备查,保存时间为1年。

       3.同等学力考生(包括大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生等)、在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的自考和网络教育本科生等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主干课程笔试,每门课程单独测试。加试科目试题难易程度适当并不得与初试、复试科目内容重复,必须按照提前公布的参考书目进行命题。加试科目每门课程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时间为3小时。加试科目的试题命制和考试方式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4.跨专业报考的考生复试时,根据专业需求进行加试,加试方式参照同等学力考生。

      (三)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以 100 分为满分,60 分为合格。复试各项内容的成绩均记数字分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除外)。

       2.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不计入复试成绩。

       3.同等学力或跨专业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换算计入复试成绩。

      (四)复试收费

       复试的考生应交纳复试考试费。根据甘发改价格〔2023〕523号收费标准,每生收取复试考试费100元。复试考试费由文传学院按学校财务管理要求统一收取上缴财务,专款专用。

       五、调剂复试

     (一)调剂程序

      1.考生登陆研招网,填报调剂意愿,经学院审核通过后通知复试;

      2.学院参照一志愿考生复试程序组织考生复试;

      3.复试合格的考生由文传学院发出“同意待录取”通知,并经考生网上确认。

      (二)调剂具体要求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国家和我校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 12 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学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招生学院根据考生初试成绩排名及本学院复试录取细则对考生提出的学业水平要求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六、体检

      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体检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按情况取消录取资格或可保留入学资格延后入学。

      体检费40元/生,考生体检时由学校校医室当场收取

      体检要求:清淡饮食,原则上要求空腹。

      体检地点:天水师范学院校医室;

      体检时间:学硕本周六,专硕本周日

      七、录取办法

      (一)坚持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并重,学院在对考生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水平、专业思想、身体健康状况和外语听说能力等方面全面审核的基础上,根据“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认真做好录取工作。

      (二)录取排序成绩换算办法

录取排序成绩换算办法:录取排序成绩=初试成绩(政治成绩+外语成绩+业务课总成绩÷1.5)÷4×0.6+复试成绩÷2×0.4。所有考生最终录取名单按录取排序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含笔试、面试单项)不合格(60 分以下)者;

      2.同等学力或跨专业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60 分以下);

      3.思想政治素质或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4.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四)任何时候一经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身体或思想品德状况等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或者发现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

      八、录取类别和审核程序

     (一)录取类别

      1.录取时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在校期间不得变更或解除定向协议。

      2.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凭《调档函》,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并寄达招生录取学院(研究生处不接收考生档案)。考生如不能按期将人事档案调寄我校,须由人事档案所在管理机构出具书面情况说明,明确档案不能及时调取的理由和档案拟寄出日期(寄达时间不得超过新生开学报到时间)。

      3.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将签订完成的《定向就业协议书》寄达文传学院。合同上的用人单位与网报时填写的用人单位不一致的须作出说明。定向就业研究生不调取本人档案。

      4.因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或签定《定向就业协议书》而影响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审核程序

      1.文传学院在规定时间将《拟录取名单》(由院长签字、学院盖章)报送研究生处(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提交后形成拟录取名单);相关复试材料、音像介质由学院保存1年备查。

      2.研究生处将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并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

      3.学校根据教育部录取检查结果、调档情况及协议签订情况向录取的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文学与文化传播学院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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