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与文化传播学院2026年全日制中国语言文学硕士研究生、学科教学(语文)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拟招收调剂考生,欢迎各位优秀考生申请调剂。
一、调剂基本要求
1.调剂考生须符合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相关报考条件。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B区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同时满足所调剂专业在B区的“国家线”。
2. 我院只接收外国语考试科目为英语的调剂考生。
3.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4. 申请调剂的考生一志愿报考专业需与调入我院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原则上专业代码前4 位一致),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本科专业与报考专业相近的考生。
5. 我院只接收全日制调剂考生,采取差额复试的方式。中国语言文学调剂拟录取人数42名。参加复试的人数与拟招生人数之比为200%,即参加面试人员84名;学科教学(语文)调剂拟录取人数13名。参加复试的人数与拟招生人数之比为200%,即参加面试人员26名。
二、调剂申请流程和注意事项
1. 国家调剂平台开通后,符合条件考生请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在“调剂系统”上填写个人调剂信息。
2. 学校将于2026年4月8日0点开放调剂系统,确保每次开放时间不低于12小时。学院将在调剂系统关闭后12小时内,根据入围比例和调剂原则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及时发放复试通知,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需在4小时内登录调剂系统进行确认,过时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调剂复试资格。
3. 我校设置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12小时,锁定期间考生不能更改调剂志愿。锁定解除后考生可更改调剂志愿申请调剂其他高校。在各招生学院正式复试前,已接受其他学校“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将不能参加我校调剂复试。
4. 复试合格者,分方向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学校通过调剂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应于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三、调剂专业
| 学院名称 |
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 |
二级学科/专业领域 |
| 文学与文化传播学院 |
中国语言文(0501) |
文艺学 |
| 汉语言文字学 |
| 中国古典文献学 |
| 中国古代文学 |
| 中国现当代文学 |
| 教育硕士(0451) |
学科教学(语文)045103 |
四、复试时间
1.2026年中国语言文学复试具体安排如下:
4月10日下午14:30-17:30 考生报到、复试资格审查等,4教208
4月11日上午8:30-10:30 专业笔试,4教322、4教324
4月12日上午08:00-10:00 10:20-12:20 加试,4教211
4月12日下午14:00-18:00 综合面试(含外语口语听说测试)
文艺学面试地点:2教304
汉语言文字学面试地点:2 教楼308
中国古典文献学面试地点:2教318
中国古代文学面试地点:2 教314
中国现当代文学面试地点:2 教316
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地点:2教312
专业面试前候场地点:2教303(文艺学、汉语言文字学)
2教307(古典文献学、古代文学、现当代文学)
2.2026年学科教学(语文)复试具体安排如下:
4月10日下午14:30-17:30 考生报到、复试资格审查等,4教208
4月11日上午8:30-10:30 专业笔试,4教211
4月11日下午14:00-18:00 综合面试(含外语口语听说测试)
学科教学(语文)第一小组面试地点:2教308
学科教学(语文)第二小组面试地点:2 教316
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地点:2教312
专业面试前候场地点:2教303
4月12日上午08:00-10:00 10:20-12:20 加试,4教211。
五、资格审查
时间:2026年4月10日下午14:30-17:30;
地点:4教208室。
考生需要携带的材料(下述证件和证书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1. 应届生:准考证、身份证(正反面)、6张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学生证(有照片),大学本科前七个学期的成绩单,《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天水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思想品德与政治考核表》(由所在学校的院系学工部门作鉴定并盖章,从附件下载)、复试承诺书。
2. 往届生:准考证、身份证(正反面)、6张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毕业证和学位证(有照片),《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天水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思想品德与政治考核表》(已参加工作的考生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做鉴定并盖章;没有学习或工作单位的考生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所在街道办(村委会)作鉴定并盖章,从附件下载);八个学期的成绩单原件或由档案部门出具加盖红章的成绩单;复试承诺书。无有效毕业证书的往届考生一律不准参加复试。
3. 报考学习方式为定向委培的考生,复试报到时必须提供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定向脱产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证明。
4.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无法提供原件的,可在本人档案内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供相关加分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6. 对提供虚假材料或冒名顶替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考生纪律要求
1.考生需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不泄露试题、不替考舞弊。
2.保证所提交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如弄虚作假,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3.自觉服从学院的统一安排,接受复试过程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七、复试内容和形式
1.复试形式
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采取线下复试形式,考场实行标准化管理,全程监控录音录像。
2.复试内容
(1)专业笔试。
采取闭卷考试方式,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考试成绩按照权重计入总成绩。
复试专业笔试科目与参考书目 |
|
学科领域 |
考试科目 |
参考书目 |
中国语言文学 |
文艺学 |
文学理论 |
《文学理论新编》,童庆炳主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 |
汉语言文字学 |
文学理论 |
《文学理论新编》,童庆炳主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 |
中国古典文献学 |
文学理论 |
《文学理论新编》,童庆炳主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 |
中国古代文学 |
文学理论 |
《文学理论新编》,童庆炳主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 |
中国现当代文学 |
文学理论 |
《文学理论新编》,童庆炳主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 |
教育硕士 |
学科教学(语文) |
现代汉语 |
《现代汉语》(上下册),黄伯荣,高等教育出版社2017年版。 |
(2)综合面试(专业基础知识、教师基本技能测试等,含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
综合面试开始前对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往届考生毕业证、应届考生学生证等相关材料核实是否一致,考生不准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其他电子设备参加综合面试,否则按作弊处理。
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综合情况面试占80%,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占20%。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为20分钟(包括不超过15分钟的专业综合面试及专业技能等测评、5分钟的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中国语言文学考生抽取各学科领域专业知识进行解答。
学科教学(语文)考生选取人教版语文八年级(上下册)课本教材的任意章节片段进行现场展示。时间不超过8分钟。
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主要考核考生听力与口语能力的准确性、连贯性等。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是录取的重要依据,主要考核考生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通过考生提交的思想品德鉴定意见及面试综合考核等方式,进行全面审查。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作为考生复试录取的重要依据。
(4)同等学力(跨专业)考生加试。
同等学力(包括跨专业)考生加试《汉语知识》和《文学素养》两门课程的笔试,每门课程单独测试。加试科目难易程度等同于汉语言文学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加试科目每门课程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为各2小时。60分为及格。加试采取一票否决制,有一门课程不及格的不予录取。加试科目不指定参考书目,考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主要考核古代汉语、现代汉语基础知识以及文学基础知识。
八、录取
1.学院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根据本学院招生指标、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前,全面开展录取检查,对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2.录取排序成绩换算办法:综合成绩(录取排序成绩)=初试成绩(政治成绩+外语成绩+业务课总成绩÷1.5)÷4×0.6+复试成绩÷2×0.4。最终录取名单按录取排序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在招生计划内,分方向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依次确定拟录取考生,公布录取名单。若有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需在12小时内联系学院,提交申请,缺额人数依次递补。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4)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在被录取后须在规定时间内与我校及所在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6)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凭《调档函》,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并寄达文学与文化传播学院。考生如不能按期将人事档案调寄我校,须由人事档案所在管理机构出具书面情况说明,明确档案不能及时调取的理由和档案拟寄出日期(寄达时间不得超过新生开学报到时间)。因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而影响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7)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8)任何时候一经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身体或思想品德状况等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或者发现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
九、复试收费
复试的考生应交纳复试考试费。根据甘发改价格〔2023〕523号收费标准,每生收取复试考试费100元。
十、体检安排
体检于新生入学报到时统一安排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不符合国家入学体检要求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复试录取的监督、复议
1.复试录取实行信息公开公布制度。学校研究生处统一将通过会议审议的拟录取结果(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复试专业、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及综合成绩等)通过研究生处官网向社会公布。
2.学院纪检监察小组对复试录取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检查监督。
3.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应在复试工作完成后,及时组织召开复试与录取工作会议确定好拟录取名单,报送至研究生处审核。
4.考生对招生复试录取环节有异议的,可在结果公布的3个工作日内,向学院进行实名申诉,电话:0938-8619961。学院答复后,仍有异议的,可向我校纪检监察专员办公室反映,电话:0938-8366356。
重要提醒:学院没有委托任何第三方单位和个人从事有关研究生招生工作,谨防上当受骗!
文学与文化传播学院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