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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传学院文明监督岗实施细则

2015年11月18日 15:41  点击:[]

为加强校园文明建设,提高广大学生的文明素质,努力革除校园陋习,创造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我校特成立“学生校园文明监督岗”,对校园不文明现象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学生们遵守社会公德的自觉性,为促进学生良好行为的养成,营造文明、卫生、健康向上的校园氛围。

文史学院文明监督岗由文史学院团委指导。具体成员由我院所有班级团员组成。各班文明监督岗由班主任负责指导,班委会、团支部成员组成。

校园文明监督岗的主要职责有以下四点:

1、负责校内卫生保洁和监督工作。

2、负责校园内的课余课间活动的纪律监管。

3、负责该日校内安全监督、处理和报告。

岗位设置

全院共设文明监督岗2个,每个岗位设2名监督员:

1.文科楼一楼大厅;

2.兰蕙女生宿舍监督岗。

具体职责范围:

1、乱扔垃圾、纸屑 、果皮、包装袋等

2、随地吐痰

3、说脏话

4、吸烟、喝酒

5、打架

6、考试作弊

7、乱刻乱画

8、破坏花草树木

9、在教室内坐桌子,破坏公物

10、教室内卫生极差,打扫工具乱放

11、跑步上下楼梯,楼梯间疯狂打闹

12、违反宿舍行为规范

13、其他违纪行为

校园文明监督小组对各教学楼及校园内的以上行为进行制止并作发好记录,必要时扣除相应班级考核分。对检查时不配合工作,不出示本人身份证明、证件,态度恶劣的要给予相应的处分。

校园文明监督员要求:

1、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

2、模范执行各项纪律,为同学做出表率。

3、对不道德、不文明的人和事,要敢于斗争。

4、要有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熟悉自己的岗位职责和监督范围,不漏岗。

5、上岗时认真负责,下岗后能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学习团结同学。

6、若发现重大违纪行为,或者发现校园内出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学校值日领导、值日老师或学校其他领导和老师。

文史学院团委

2007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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