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师范学院文学与文化传播学院
学生出操考勤制度
为落实天水师范学院早操管理制度,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根据《天水师范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文学与文化传播学院考勤卡制度。
出操卡适用范围:点操、会操、院级以上活动(包括院级),讲座、大型集会等。
1、点操时,学生在整理好内务卫生后,于早晨6点50分持卡到规定地点进行锻炼、考勤。
2、会操时,学生于6点50分持卡到规定地点进行会操。
3、考勤卡人手一张,粘贴照片盖章后生效,照片脱落,及时粘贴后到学院分团委处加盖公章,不得涂改。如有丢失,务必在3天之内及时补办,补办卡上须有学生会纪检部负责人的签名。不及时补办或补办未签字并不按时参加早操,按无故旷操处理。
4、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出操者(例如体育部训练运动员),需要由班主任、辅导员签字假条,参加学院运动会训练等活动者,不扣分。
5、严禁私刻公章、改卡、涂卡,一旦发生上述违禁行为,其点操卡视为问题卡,扣除综合测评体育项相应分数。
6、学期期末未交卡者则无法统计,故按未出操处理,体育基础分为0,德育项按本班实际活动出勤情况扣除相应分数。
7、考勤卡只限于本人使用,不得由他人顶替、冒充。否则,给予被顶替者通报批评,并按无故旷操处理;
8、点操、会操每周不再统计出勤,张贴通报。学生会按照学院团委要求,每两周张贴无故旷操名单,并注明扣除综合测评相应分数,每学期、学年末核算综合测评时将扣分单返到各班。
9、凡团学干部、入党积极分子、预党、党员和享受各类助学金的学生,应带头执行上述规定,坚持早起、按时出操,为大家做出榜样。
文学与文化传播学院
2015年11月25日